留学韩国所需材料: 1.入学申请书(学校指定格式) 2.修学计划书(按照所给范本准备) 3.自我介绍书(按照所给范本准备,) 4.证件照片8张(与护照照片一致) 5.需要的学历资料: *毕业证复印件 *在读证明原件 *成绩单原件 6.小学,初中,高中的毕业证及成绩单复印件 7.护照复印件 8.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 9.银行存款证明(承诺冻结到开学之日起,一般为6个月,父母或本人姓名开具均可)及存款存单复印件。 10.父母在职年薪证明(附上公司营业执照及纳税材料复印件,在职证明需用标有公司名称的公函性质的抬头纸上开具) 11.全班同学毕业照片复印件 12.户口本复印件。(如全家人户口不在一处,需做亲属关系公正) 13.在职证明(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 14.教授推荐信(需用标有学校名称的公函样式的抬头纸上开具) 15.提供可以显示家庭经济能力的资料(比如房产证,购房发票,车产证,购车发票,或股票国债等资产证明的复印件)
使馆签证申请准备材料: 90天以内短期研修( C-3 )申请者 如果申请者计划90天以内短期研修( C-3 ),请准备如下资料向管辖户籍所在地的领事馆申请签证。 1.签证申请表2张 2.护照 3.照片3张(2寸彩照) 4.入学通知书(certificate of admission)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照片一张(包括班主任的班级集体毕业照) 8.交纳学费证明书 9.暂住证复印件(户籍不在领事馆管辖区内的) 10.具有经济能力的证明文件原件(在银行存期3个月以上,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存款或相当于人民币10万元的房产证或车辆行驶证)。
90天以上长期滞留留学( D-2 )、语言研修( D-4 )的申请者 除此之外,计划在韩国90天以上长期滞留留学(D-2)、语言研修(D-4)的申请人必须出示其录取学校寄给你的有效的签证领发许可证(certificate for confirimation of visa issuance)。为了在韩国90天以上长期滞留,向领事馆申请签证之前,必须得办理韩国法务部的签证颁发许可证--返签证。 1.签证申请表2张 2.护照 3.照片3张(2寸彩照) 4.身份证复印件 5.韩国法务部的签证颁发许可证—返签证 6.暂住证复印件(户籍不在领事馆管辖区内
韩国留学反签证: 韩国目前在留学方面实行“反签证”政策。通用意义上的“反签证”,是指由邀请人为出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然后连同申请人的护照及填写的申请表格、照片等材料一起呈送前往国大使馆。驻华使馆只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签证,不须再向国内移民部门申请。反签证的规格形式虽然各国各有不同,但一般只要获得了反签证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往前往国使馆后,也不需要太长的签证时间。有的持反签证,就可前往该国入境。目前实行反签证的国家大多数在亚洲,主要有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等。 就韩国留学而言,学生在获得申请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可由其在韩国的经济担保人为其申请反签证,申请材料递送到韩国法务部接受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获得法务部签发的签证颁发许可证,这个签证颁发许可证,就是我们通常简称的“反签证”。 有了这个签证颁发许可证,再按照韩国驻华大使馆要求准备一些普通材料,学生在4个工作日左右即可顺利领取到签证。大使馆签证处在这个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发放申请表格、核对身份、验收申请材料以及发放签证等等,如无特殊原因,大使馆不会拒绝为持有签证颁发许可证的学生完成最终的签证程序。 这样的签证程序有它绝对的优点,由于审批签证的主要决定权不在签证处,所以就不必担心面试和语言的问题,这对从没有过签证经验的学生来说相当有利。 但同时这种程序也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学生在取得学校通知书以后,韩国法务部审核反签证申请材料仍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因此如果签证申请得比较晚,很有可能影响自己的开学日期。所以,准备去韩国留学的学生要考虑到这一点,尽量提早准备好自己的申请材料,不要耽误。
韩国留学签证类别: C-3语言学习签证:申请者如果要在语言教育院学习韩国语,可以申请C3签证(Tourist Visa or General Short-term Visa)或者D4 签证(Short-time Student Visa). 如果准备在语言教育院学习一个学期,可以向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居留期为三个月的C3签证,并能直接取得签证。C3签证若在韩国延期,须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换签D4或D2,条件是:学生在学习期间出勤率达到80%以上。 D-4语言签证:如果要在语言教育学院学习一个学期以上,那么最好申请在韩国可以得到延长的D4签证。在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D4签证后到取得签证大约需要一个月。持有D-4签证的学生上课期间缺席两周以上时,签证自动取消。 D-2学生签证:申请者如果要在韩国的学院或大学进行学术学习或研究,可申请D-2学生签证 (Student Visa).可以向韩国大使馆(领事馆)或法务部申请取得签证。D-2签证可以在韩国得到签证延期。 居留期延长:签证延长时,应到所在地(在韩国)的法务部出入境事务管理所申请延期。所需材料有:护照、外国人身份证、学院发给的在学证明书、经过公证的身份保证书,还有从海外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证明材料(即可以证明已从海外支付的银行存折,或者将外币换为韩币时银行所开出的外币购买证明书。),以及其他的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要求的材料。 身份保证书:为取得签证,必须由一名韩国人进行身份保证。身份保证人必须是在韩国居住的有职业的成年人。身份保证书的样式可在学院领取。身份保证人进行身份保证书的公证时,持其住民登录证和印章亲自去法律事务所或者公证事务所办理公证手续。 签证颁发许:由在韩国居住的有职业的成年人或学校法人提供身份保证书,并由身份担保人在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为中国申请者申请办理签证颁发许。 外国人身份证: 持有D-2和D-4签证的中国人将在韩国居留90天(三个月)以上时,应在入境韩国90日以内到所在地的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并取得外国人身份证。如果在90天以内没有申请外国人身份证,应支付罚金。申请外国人身份证时所需要的材料有:护照、在学证明书或入学认定书。
韩国签证的领事管辖区域及联系方式: 北京领事处 领事区域: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四藏自治区,宁夏自治区 地址: 北京市 东直门外大街 亮马河南路 14号 电话: (86-10) 6532-6774,6775 驻青岛总领事馆 领事区域:青岛市,山东省 地址: 山东省 青岛市 崂山区 秦岭路 8号 电话:(86-532)897-6001,6002,6003 上海总领事馆 领事区域: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地址:上海市 延安西路 2200号 国际贸易中心 402号 电话:(86-21) 6219-6417~20 驻广州总领使馆 领事区域: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地址: 广东省 天河区 体育东路 羊城国际商贸中心 西塔 18楼 电话:(86-20) 3887-0555 驻沈阳总领使馆 领事区域: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地址: 辽宁省 沈阳市 和平区 明哲大厦 13/14层 电话: (86-24) 2385-7820,7651 驻香港总领使馆 领事区域:香港,澳门 地址: Conaulate General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5-6/F, Far East Finance Centre,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电话:(86-852)2529-4141
韩使馆将对伪造材料的申请人给予制裁: 为防止申请人在申请签证时提交伪造材料及违背真实内容的资料,韩国使馆自2005年8月10日起将对提交伪造材料及违背真实内容资料(包括图片,磁带等)的申请人附加以下制裁规定。而本使馆的制裁对象,将在其制裁期间不予签发任何类型的签证,希望签证申请者以此为鉴。 A.如发现申请人伪造户籍,居民登录表,事业者登录证,纳税证明书,认证书,族谱,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营业执照,毕业证,在职证明,印鉴证明书等由国家、公共团体及企业发行的资料或伪造照片时,我使馆将对其申请人予以1年的禁止申请制裁。 B.如发现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填写的履历表以及自我介绍书等材料中记载有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我使馆将对其申请人予以6个月的禁止申请制裁。 C.在上述情况下如发现有中间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境签证的组织者)介入其中,将对其申请人予以2年的禁止申请制裁。 D.以实现一部分申请人的非法滞留目的而进行单件申请数人的签证申请中,在发现其申请者中有非法滞留人员之日起,对其当时一同申请签证的回国人员予以2年的禁止申请制裁。
赴韩免签证打破两国人员交流不对等状态 自9月26日起,韩国方面对乘船前往仁川港、平泽港、群山港3个港口的部分中国公民实行免签证制度,在国内12条赴韩航线中,最早开通中韩海上航线的威海至仁川航班最先实行此项制度。赴韩免签证,意味着什么?
改变不对等状态 中国和韩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前的1990年,为了适应日益活跃的中韩民间贸易和人员 往来的需要,在中韩两国民间力量的推动下,威东航运公司开通了威海至仁川的首条通韩航线。航线开通之初,中国公民到韩国,只能到韩国驻香港领事馆或韩国振兴贸易会社的驻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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